集资房纠纷,实为时代的产物,涵括福利房,起先我国金融业有很多限制条件,很多方面只能靠民间融资,对社会各领域的集资问题未做过多干预,这为后来的社会管理带来一系列的问题,集资房问题才慢慢凸显,随着社会管理的不断规范化,集资房问题慢慢退出,有些单位没有买断或者彻底买断的情况渐趋成为历史问题。该纠纷主要包括:
1、单位集资房大证办理纠纷;
2、单位集资房小证办理纠纷;
3、集资房产权分割纠纷;
4、集资房买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