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澎湃号·佛山中院
节选自《涉恶犯罪强制退赔、巧妙腾退房屋...十大执行案例持续更新!》案例三
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某股份合作经济社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根据生效裁判文书,某股份合作经济社(以下简称“A经济社”)需要将位于顺德某街道的1.7万平方米土地腾空,并交付给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房产公司”)。由于A经济社没有及时履行前述义务,B房产公司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顺德法院立案后实地勘察,发现涉案地块上有大型五金厂、彩印包装厂、电器厂、幼儿园等约40余家商户正在生产经营,他们租赁涉案土地的情况各不相同。
经过充分研判,顺德法院在张贴搬迁公告后,选择正在放暑假的幼儿园作为腾退工作突破口。同时,顺德法院发挥“执行110”的联动优势,协同社区、公安等部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逐一化解涉案商户在如何转租、能否退押金等问题上的担忧,督促他们配合法院的执行行动。经过多番努力,幼儿园自愿同意搬迁。幼儿园的示范效应,带动了部分租户自行迁出涉案土地。
对其余超期未迁出涉案地块的租户,顺德法院则在兼顾司法威严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基础上,确定了“必先停,再宽限,如抗拒,先训诫,再拘留”的处置原则。即全部强制停电,如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如期搬迁,可以给予一定宽限期,但宽限期间不停止执行。停电的同时在商铺门前及用电线材等设备上张贴封条,防止租户回流,并要求各商户及A经济社及时办理用电销户手续。
今年8月18日,顺德法院“执行110”派员前往现场,联合公安、供电、供水、社区中心等多个部门的工作人员,按照部署安排,有条不紊地各司其职。绝大多数原来不愿意搬迁的商户看到法院的强制力度和坚定决心,也开始搬离涉案地块。无法当天搬离的商户也表示,会在一周内自行搬离。
最终,顺德法院顺利、平稳地完成了涉案土地的腾退工作,案件得以告结。
【典型意义】
房屋地块腾退工作,一直是执行实施工作的难点。本案中,申请执行人为当地房地产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其耗时将近两年、经历两审才拿到生效的确权文书。诉讼期间,案涉土地所在的工程项目未能推进,房企在无形中已经蒙受了巨大损失。如若判决生效后迟迟未能回收土地,房企将面临巨额土地闲置税费,无疑是雪上加霜。
为了顺利腾退房屋土地,顺德法院充分发挥“执行110”的联动协调优势,与公安、供电等多部门通力合作,依法为申请执行人的投资开发扫清用地障碍,有助于推动形成公平、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