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贷”合法吗?
已被浏览1351次更新时间: 2022/05/23
不合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工信部、中国银监会等部门于2016年7月29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严格规范中介机构与金融机构业务合作,并明确中介机构提供住房贷款代办服务的,应当由委托人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并提供当地的贷款条件、最低首付比例和利率等房地产信贷政策,供委托人参考。中介机构不得强迫委托人选择其指定的金融机构,不得将金融服务与其他服务捆绑,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得向金融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返佣等费用。金融机构不得与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中介机构合作提供金融服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又于2017年09月29日联合发布 《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215号) ,严令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包括不得为购房人垫付首付款或采取首付分期等其他形式变相垫付首付款,不得通过任何平台和机构为购房人提供首付融资,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购房人通过其他机构融资支付首付款,不得组织“众筹’购房。此后,北京、山东、河南等地也相继出台规范性文件,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