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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两头不方正,能否拒付工程尾款?
已被浏览4966次更新时间: 2023/11/14

在农村建房,不少人习惯承包给熟人或经熟人介绍的人。这些施工人员不属于建筑公司,没有施工资质,也没有受过专业培训,施工质量很多时候难以保证。武宣的一名业主就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拒付余下的工程款,被施工人员诉至法院。

 

业主拒付工程尾款被诉

 

2021年,武宣县东乡镇的林尧打算在村里建新房。经人介绍,他认识了常帮人建房的莫洋。经过协商,双方达成口头协议,莫洋包工包料为林尧修建一栋自建房。双方对挖地基、修地台等地下基础工程,以及地上楼面工程的价格、付款方式等进行约定,但未约定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

 

2021年11月11日,莫洋组织工人进行施工,2022年5月初竣工。在施工过程中,林尧按工程进度分5次支付林尧工程款共计17万元。林尧帮莫洋垫付材料款3475元,莫洋同意直接从工程尾款中扣除。

 

工程完工后,经结算,林尧应付莫洋建房工程款共计28万余元。

 

不久,林尧装修入住新房。双方因工程质量、返工、支付工程尾款等问题协商不下,林尧不再支付剩余工程款。

 

莫洋多次催讨无果,于2023年5月10日向武宣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林尧支付建房工程款11万余元。

 

业主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对此,林尧则称,莫洋和他组建的团队没有相应的建房资质,也未聘请有资深经验的人参与建房,建房水平低下。莫洋包工包料为其所建造的房子存在十分严重的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外墙有多处凹凸不平,外观难看;房间没有建得方方正正,而是一头大一头小,感观不好,给他及家人正常居住使用造成心理阴影。他强烈要求莫洋进行返工整改和修整,莫洋却长时间不理不睬。他不得不自行简单装修后入住。

 

林尧说,他请本村和附近村有丰富经验的建房师傅来勘查过,建房师傅认为如果进行整改和修整,材料和人工费最少要9.5万元,且返工整改难度较大,都不太愿意做。他希望莫洋能进行整改,按要求完成整改后,他会支付尚欠的工程款。如果莫洋不愿意组织人员进行整改,他将从整个房屋造价中扣除整改的费用。

 

从工程款中扣除经济补偿

 

武宣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林尧辩称案涉楼房存在十分严重的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外墙有多处凹凸不平,房间没有建得方方正正,而是一头大一头小。

 

通过现场勘查和测量,案涉楼房外墙和内室已经进行装饰,二楼厨房和卧室相向的两面墙尺寸相差较大,存在一头大一头小现象,三楼卧室也存在类似现象。

 

林尧曾让莫洋进行修整,莫洋已派人进行修整。在修整结束后,如果林尧认为修整不到位或修整结果不符合要求,可以让莫洋再次修整、返工、改建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法官勘查现场

 

现在林尧已经接收楼房,并对楼房进行装饰和入住,又以楼房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进行抗辩,并拒绝支付建房工程尾款,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至于楼房外墙是否存在多处凹凸不平,因林尧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依法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林尧未作出特别要求,莫洋应当将楼房内的房间建得方方正正,而不是一头大一头小,莫洋在建房施工中存在失误,应承担一定责任。

 

林尧辩称根据建房师傅现场勘查,如果进行整改和修整,材料和人工费最少要9.5万元,要求从房屋造价中扣除相应费用。因林尧直至该案判决前,既未聘请有资质人员进行评估,也未找建房师傅进行修整,法院对其主张不予支持。

 

考虑到建房是一件大事,林尧需要在此房屋居住多年,由于莫洋在建房施工中存在失误,给林尧一家人造成心理上影响,法院酌情从建房工程款中扣除4万元作为对林尧的经济补偿。经计算,林尧需要支付莫洋建房工程尾款6.9万余元。

 

不久前,武宣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林尧向莫洋支付建房工程尾款6.9万余元。

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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